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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零食批发小程序(邵阳食品批发市场)

小程序开发2个月前 (07-11)257

(上接B510版)

1、首次授予和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首次授予、暂缓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如下:

(1)首次授予和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3)首次授予和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4)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424号),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5,402,745.04元,以2018年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13.91%,低于15%,未达到激励计划的规定。依据激励计划,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所涉及的818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760.1万股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退休或离职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6人因退休或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且不受雇于竞争对手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予以回购;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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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由公司按照上述原因回购并注销83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810.7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82,978,152元减少为774,871,152元。

(二)回购数量

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的原激励对象的810.7万股限制性股票无需调整。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实施派息、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故此,对于2名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8.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98元/股,同时,扣除已由公司代为收取的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现金分红0.68元/股。对于649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的690.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4.22元/股,同时,扣除已由公司代为收取的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现金分红0.34元/股;对于185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112.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40元/股,同时,扣除已由公司代为收取的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现金分红0.17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价款共计11,314.088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核实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且程序合规。此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回购注销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七、 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71,500调整为690,50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186,000股调整为14,16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由782,978,152股调整为774,871,152股。

八、 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光迅科技本次回购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减资手续。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宣泽先生、总经理胡强高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毛浩先生、财务总监向明女士、独立董事王征女士、保荐代表人张兴忠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建议。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6: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关联交易概述

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下属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对服务范围、服务限额、定价原则等事项进行约定,确保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的成员单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因同受中国信科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波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37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1362U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00%的股权。

(2)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财务公司以“立足集团、创新发展”为经营宗旨,致力于为集团所属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专业化金融服务,并以管理和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增强集团资金调控能力,构建覆盖全集团范围的资金集中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资金集中度,有效降低集团财务成本,提高内部资金、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通过内外资源的整合,助推集团产业链的不断拓展和完善,为打造信息通信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集团公司提供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支撑。

目前财务公司已开展的业务主要为本外币存款、结算、信用鉴证、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票据承兑、保险代理、财务顾问等业务。此外,财务公司还取得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主办企业资质。

2020年一2022年,财务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平稳运行,支付结算无差错,各项风险监控指标表现良好,近3年平均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比例均高于最低监管标准和行业平均水平;不良贷款率为0,资产结构持续优化,信贷及投资等资产质量良好。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稳步推进,持续增强财务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为公司日常运行和开展各类业务提供了更好的系统支撑。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5.86亿元,所有者权益12.87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32.92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879.77万元,利润总额4,264.17万元,净利润3,235.10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会根据公司及成员单位的要求为其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指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成员单位指令提供付款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等;

2、存款服务:指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信贷服务:指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及成员单位业务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

4、其他金融服务:指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二)定价基本原则

1、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和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标准;

2、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在双方可协商范围内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市场公允价确定。最终利率不得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同等存款规模的存款利率。

3、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市场公允价确定。最终利率不得高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同担保条件、同等贷款规模的其他成员单位发放的同种类授信的利率。

4、财务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应按照非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标准收取费用。但在收费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照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该项服务市场公允价收取费用,并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最终服务费应不高于乙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限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具商业汇票、保函等其他贷款业务总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四)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双方需提前协商,到期终止协议或办理续签协议事项。

(五)生效条件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如按照有关法律、甲乙方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才能生效的,则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始生效。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风险评估情况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查询,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在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制度及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独立于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沟通更有效率,可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较商业银行更方便、更高效的金融服务。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该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将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拟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帮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之间的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165,167万元(不含税),上年同类交易总金额94,567.14万元(不含税)。

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三名关联董事丁峰、雷信生、吴海波回避表决,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不含税)

单位: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5,500,527.98万元,净资产2,329,800.4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413,135.01万元,净利润75,84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2.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117,098.4634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含光纤预制棒、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相线(OPPC)及金具和附件、电力导线、电线、电缆及相关材料和附件、通讯线缆及附件、海底光缆、海底电缆及海底通信设备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数据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及配套产品(含供配电、空调制冷设备、智能管理设备等)的规划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修和咨询;通用服务器、存储产品、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化软件、应用软件、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系统集成、代理销售; 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中心业务;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588,032.13万元,净资产1,259,209.4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631,498.03万元,净利润35,563.3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5,200万元(不含税)。

3.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尧。注册资本:10,000万人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园线缆大楼三楼局部。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务器、计算机、存储产品、云计算、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及相关部件的技术和产品、光纤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设备、光模块、终端设备及通信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智能交互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信息安全软件、信息安全设备、人工智能应用软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云储存服务;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集成、运营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信息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服务、运营和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货物及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52,559.02万元,净资产10,207.1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3,918.83万元,净利润187.1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税)。

4.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喻煌。注册资本:1,650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园1、2号楼。经营范围: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以及其他与光纤相关的各种技术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8,783.22元,净资产44,821.9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6,783.77万元,净利润378.8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10万元(不含税)。

5.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山。注册资本:7127.6123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电子专用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建筑电气设备、自动灭火设备、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应急疏散设备、电气火灾设备、消防远程监控设备)、监测仪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消防系统升级与改造;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安防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12,039.85万元,净资产54,383.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4,377.75万元,净利润2,027.0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不含税)。

6.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琦。注册资本:10,304万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通信设备的研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维修服务;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专营除外)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国家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376.15万元,净资产-3,215.0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398.87万元,净利润-7,590.99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含税)

7.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芳。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认证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保障组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酒店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9,207.1万元,净资产4,373.16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8,788.02万元,净利润19.8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00万元(不含税)。

8.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西良。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208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家政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282.93万元,净资产1,804.2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245.09万元,净利润125.1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50万元(不含税)。

9.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光纤小区三栋七楼。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3,764.7万元,净资产2,373.9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448.22万元,净利润595.9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900万元(不含税)。

10.美国美光通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万美元。住所:旧金山市蒙哥马利大街300号535单元(300 Montgomery Street,Suite 535 San Francisco)。经营范围:从事通信产品研发、市场(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际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美国美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1,142.45万元,净资产487.2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21.53万元,净利润24.9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万元(不含税)。

11.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校臻。注册资本:42,095.0025万元。住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中信科路77号。经营范围:光纤光缆、特种通信线缆制造和销售;光通信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海底网络设备的生产制造、软件研发、境内外安装服务及相关解决方案的实施、技术服务、咨询、商业海底通讯系统升级服务;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智能网及新业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宽带网络设备制造及建设;云计算业务;数据处理、存储服务;IDC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硬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50,836.89万元,净资产32,602.5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2,542.18万元,净利润-2,276.0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12.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耀庭。注册资本:6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谭湖二路1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规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防雷设计与施工(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方可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78,418.51万元,净资产69,902.3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12,590.68万元,净利润-16,302.7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

13.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华蓉。注册资本:53,972.38万元。住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8号。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及通信产品的系统集成、施工及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368,873.40万元,净资产155,321.9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37,980.95万元,净利润4,581.15万元。

邵阳零食批发小程序(邵阳食品批发市场)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14.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书东。注册资本:52,262.42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生产、批发兼零售;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生产、批发兼零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消防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工程;公路机电工程;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439,754.08万元,净资产126,795.6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36,194.60万元,净利润3,183.6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万元(不含税)。

15.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晖。注册资本:16,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科技开发及产品制造和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对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服务(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除外);预包装食品批发(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及期限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614,005.99万元,净资产55,118.4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62,250.64万元,净利润21,703.9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

16.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辰。注册资本:36,772.8572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546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网络通信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服务、销售;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及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实施;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93,935.44万元,净资产1,212.9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7,553.03万元,净利润-26,330.7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万元(不含税)。

17.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3,333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1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服务器、计算机、云计算、存储产品、交换机、工作站、周边设备等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承包信息技术工程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所承包工程提供相关配套的信息技术产品(包括进口和租赁);提供售后和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07,317.02万元,净资产18,275.3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58,706.83万元,净利润2,141.2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16万元(不含税)。

18.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宣泽。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街邮科院路88号1幢1-3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50,374.92万元,净资产11,925.3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273.31万元,净利润-2,358.7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不含税)。

19.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畅。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777号A座2F-201室。经营范围:量子信息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922.53万元,净资产1,721.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98.87万元,净利润0.99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20.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利。注册资本:150,113.0586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5号院1号楼1层。经营范围:研发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应用软件、文化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系统集成、微电子器件;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的生产平台;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五金、交电;维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342,693.28万元,净资产198,632.5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16,367.59万元,净利润107,981.9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不含税)。

21.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珂。注册资本:4,998.38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从事光电技术、物联网技术、传感技术、交通技术、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电子信息技术、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批发兼零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交通控制设施安装;消防设备、安防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兼零售与技术服务;自有成果的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0,213万元,净资产6,977.7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717.62万元,净利润885.8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22.武汉长江通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巴继东。注册资本:7,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3幢4层研发大楼。经营范围:通信、电子、计算机、网络、安防、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物联网软硬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行业信息化应用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咨询、设计、集成、施工及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及运营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电子相关产品的代理及销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长江通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9,630.16万元,净资产4,388.0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2,137.23万元,净利润53.0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不含税)。

23.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勇。注册资本:77,296.44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二楼。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电子器件、通信系统设备、软件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88,243.11万元,净资产155,408.5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3,514.84万元,净利润1,593.25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不含税)。

24.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爱波。注册资本:17,091.5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附4号(自贸区武汉片区)。经营范围: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设计、开发、销售、安装、维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并提供相关服务及技术培训;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信息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制造与服务;通信网络、通信工程、信息系统、防雷工程、安防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监理、集成、维护及咨询(含无线电基站及配套电源馈线铁塔设施、核心网、线路、固网等业务领域)服务;通信工程相关房屋建设、装修及服务;劳务分包;节能产品研发、制造、集成、销售、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建筑智能化施工;自营及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生产、批发兼零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消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工程;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11,053.41万元,净资产62,140.0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00,168.45万元,净利润4,236.05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

25.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超。注册资本:28,865.08万元。住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西路6号。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系统、信息安全技术产品、软件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集成、安装、调测与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通信仪器仪表及元器件的销售、代销、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租赁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代销水、电、暖气;停车收费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总资产175,453.74万元,净资产91,986.0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0,437.26万元,净利润5,191.7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税)。

(下转B512版)

本版导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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